发布日期:2013-11-22 15:58:16浏览次数: 文章字号:大 中 小
云中院办字〔2013〕27 号
关于印发执行《云南中医学院实验室安全
管理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
学院各部门:
根据“云中院字〔2012〕84 号关于印发执行《云南中
医学院实验室运行管理工作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”和“云
中院字〔2013〕1 号关于印发执行《云南中医学院药学类实
验教学平台运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”的精
神,实验中心对 2004 年印发执行的 18 个实验室规章制度进
行 3 次修订。结合学校机构改革后实验室工作的变化和工作
需要,制订了 6 个新增规章制度。经学院同意,现将《云南
中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
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云南中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(试行)
云南中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 年 11 月 18 日印发
云南中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
(试行)
高校实验室安全是高校安全的重点、难点,关系到学校
的稳定和发展,涉及到广大师生人身安全。为做好学校实验
室的安全工作,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,保证教学和科研实验
的顺利进行,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;谁管理,谁负责;谁
使用,谁负责;谁受益,谁负责”的原则。切实加强实验室
安全管理,规范实验室安全操作,明确责任,杜绝实验室安
全事故的发生,特制订本管理细则。
一、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
1、实验中心具体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制定
学校安全管理制度,督促、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。配合职能
部门考核、评比安全管理工作。
2、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落实
学校制定的实验室规章制度。根据部门实验室实际情况,细
化本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。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
检查,保证实验室正常、安全运行。
3、各实验室主任、科研实验室负责人、科研课题组负
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,负责所管、所使用实验室安全
制度,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,发现
问题及时解决、报告。
4、实验室工作人员为所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直接责任
人,根据学校、各二级学院制定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,及
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特点,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工作。对照要求,
不定期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,排除隐患,确保实验室正常、
安全运行。
5、实验带教教师为所带实验直接责任人,负责带教期
间学生实验安全,根据学校、各二级学院制定的实验室安全
规章制度,及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特点、实验的内容等,加强
对学生的安全教育、检查、指导,严格实验的规范操作,及
时发现、纠正学生的违规操作,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
1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普通实验室实验用房内配备
足量灭火器,按 150m2配 3 只,100m2配 2 只,50m2配 1 只灭火
器。贵重精密仪器按每台 1 块配备灭火毯。化学类实验室、
科研实验室、库房等重点防范部位按 150m2配 4 只,100m2配 3
只,50m2配 2 只配备灭火器。实验楼过道配备消防沙、灭火器
柜、消防栓。
2、中央实验台配置应急洗眼器,化学实验楼和科研实
验楼公共过道配置应急喷淋设施及洗眼器。
3、实验室用电配置漏电保护开关。
三、实验室安全教育
1、在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前,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
对学生或实验操作者进行实验安全教育。
2、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,负
责制定实验安全操作规程,检查督促实验室安全教育。
3、实验带教教师根据实验课程特点,编写实验安全教
育提纲,并在每个实验小组,第一次实验前进行讲解和示范,
实验过程中加强巡视、检查、指导、监督学生按照实验安全
规程规范操作。
4、进入科研实验室开展科研实验的师生,指导教师为
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人,实验开始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
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培训,未进行教育、培训的学生,不能
进入实验室操作。
四、实验室安全措施
1、实验室配安全管理员,原则上负责该实验室的实验
室工作人员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。
2、实验室要求环境整洁,走道畅通,仪器设备摆放整
齐,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;实验物品除少量备用存量外,
实验室内严禁大量存放化学试剂等实验物品;实验用房内严
禁与实验活动无关的行为,如住宿、做饭等。一经发现将严
肃处理当事人和责任人。
3、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的化学危险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
放,有毒、剧毒等物品必须放置于保险箱或保险柜内妥善存
放。
4、为了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,实验用房内严禁私自乱
拉电线等,水电改造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审批、组织实施。
5、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,每间实验用房安全责任
落实到人,做好门窗、水电、试剂、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,
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6、双休日、节假日和夜间进行实验,必须经实验室安
全员(责任人)同意,并至少有二人以上同时开展实验工作。
7、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,仪器所在房间的门窗
要有防盗措施,钥匙由专人保管。
8、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,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仪
器设备,凡使用贵重、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,使
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,坚守岗位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9、实验室如发生被盗、爆炸等重大事故,要保护现场,
并立即向实验中心、保卫处报告。
10、妥善处置实验室废液、废弃物,实验室废液严禁随
意倾倒,应用废液桶分类收集,由学校集中处理;医疗废弃
物按国家相关规定,规范收集,由学校统一处理;实验动物
遗体送到实验动物室,由实验中心实验动物室集中规范处
理。
11、假期结束前,各实验室要认真归类、妥善存放实验
物品,检查维护仪器设备,关好门窗、水电后封闭实验室,
实验室贴上封条。
12、假期使用实验室做实验的,按实验中心和保卫处的
要求,填写《云南中医学院假期使用实验室申请表》,注明
实验用房房号、实验时间、实验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指导教
师等;签订《云南中医学院假期使用实验室安全责任目标
书》;指导教师为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。
13、实验室使用化学危险品及同位素要严格执行《化学
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》和《剧毒易
爆物品管理办法》。
14、实验室安全员(责任人)、实验带教教师应熟练掌
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,并将本室消防器材放在明显、干燥、
通风和便于使用的位置,周围不准堆放杂物,严禁消防器材
挪做他用,过期消防器材按学校统一安排及时更换。
五、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
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一周为实验室安全大检查
周。
1、实验室主任负责对实验室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
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,周末、长假要对实验室水、电、气、
门窗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处理,做好
检查纪录。
2、各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以防火、防盗、
防毒、防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实验室安全检查,通报全校实验
室安全检查结果,分析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,提出整改意见
和建议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。
3、实验中心、保卫处于学期结束前组织或委托各二级
学院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,检查合格后,方可进行
封门。
4、由实验中心、保卫处组织进行学校年度实验室安全
工作评比,表彰鼓励先进集体和个人。
5、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,按情节轻重,损失大小,
给予行政处分、经济赔偿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六、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 1 年,由实验中心负责
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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